随县法院推进刑事案件“简案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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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7     浏览量:864

7月26日上午,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启用“简案快审”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及戈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3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及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仅用时76分钟,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开庭审理前,合议庭成员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分析研判案情,整理出庭审提纲,做好了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陈述、答辩,有序安排三方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规范高效。审理后,合议庭对3起案件当庭宣判,以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合并执行8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以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以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一并作出判决。

近年来,随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实施办法(试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案件,在确保程序合法和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审理模式实现“简案快审”,加快了办案进度,缩短了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全面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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