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交流的题目是《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什么我要用这八个字作标题呢?“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简洁明了却包罗了一个法律人精神世界之万象。这是《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中我感受最深的一句话。初听之时,如沐春风,却也如鲠在喉。你,我,我们,以邹碧华同志为代表的每一个法律人,终极梦想不都是希望用法律之剑,去安天下所有纷争不平;用悲天悯人的道德情怀,去安抚那些期待公平正义的心吗?邹碧华同志作为一名燃灯者,在法治道路上已经为我们照亮前路,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从他手中接过火种,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
通过学习邹碧华精神,我认识到,人们尊敬他、怀念他,不仅仅因为他渊博的学识与特有的独特的人格魅力,更因为他用自己的追求与付出凝聚起了法律职业的最大共识,完美诠释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深刻含义,赢得了法律人及更多非法律人的一致支持与认可。在全国司法改革的大洪流中,邹碧华精神就像是一块搏浪的舢板,让洪流中的人们紧紧团结在一起。
既然说到法律职业共同体,那就来谈谈我们的信仰吧。
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邹碧华认为,法官的天职就是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邹碧华说到的“一些东西”,我想我能体会到,在坐的每一位法律人也都能体会到。从进入法院的第一天起,我们办理的每一件案子、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每一种渐趋完善的法律人思维都在我们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让我们与这个职业建立了千丝万缕、无法割舍的感情。这种感情让我们无论承受多大的压力都不会感到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退缩,无论处于何种逆境也都能忍受前行。前些天,在朋友圈里看到几名同事转载了一篇帖子,名为《法律人的6个“职业癌症”,你中了吗》,文中提到“法条援引强迫症”、“抬杠狂热症”、“逻辑分析症”、“犯罪构成臆想症”、“真相依赖症”、“普法失控症”等等,这既是法律人无奈的自嘲,却也满含职业认同和职业自豪感,只有作为一名法律人,才能感受到其中的辛酸与荣耀。去年年底我本科班级更新了通讯录,粗略数了数,全班八十多名同学,有一半以上在法院系统。毕业六年了,这个数字只增未减,尽管法院工作在物质、职级待遇上并不优厚,但同学们还是在坚守,没有人轻言放弃,这是一起走过这条路的同仁们才会明白的不舍与坚持。邹碧华精神在这个时候适时出现,其实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这个职业上无数同仁们的坚守与拼搏,不管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有了这种坚守和拼搏,我们还怕什么呢?
信仰激励着我们坚守,实际工作却是一步一个脚印做出来的。
我们向邹碧华同志学习,首先要学习他敢于担当的精神。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公室主任、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邹碧华同志不计个人毁誉,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一句掷地有声的“我不相信推不下去”,让我们看到了他敢于担当、敢为天下先、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改革者形象。法律职业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既是一种充满荣光的信仰,也是一段崎岖泥泞的山路,然而,既是重担已在肩,就没有推脱逃避的理由;既是已经选择了这条路,就应该有长枪在手的气度和魄力。我们应当充分发扬邹碧华同志敢于担当的精神,无论身在何种岗位,无论事情大小,都要以主人翁姿态尽己之力做到最好。
同时,法院工作还要注重细节、善于总结、敢于创新。邹碧华同志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实践和思考中总结推出的《要件审判九步法》、《群众接待场景65例》和《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等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成果,无不是大处着眼、细节入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借鉴意义;注重细节之外,还要善于总结,日常工作中很多细节我们当时印象深刻,但工作完成之后因为前赴后继的其他任务就被遗忘了,这是很可惜的。以前我在法庭办案的时候,庭长教了一个好习惯,我沿用至今,就是在手边备一个厚笔记本,有了灵感一现的想法、有了当时对案件不明了的疑惑,都适时记录,一旦空闲,就把这个本子拿起来做个总结,把不明白的问题搞明白,写下结果,把昙花一现的灵感深深挖掘,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藏”;总结之后,就是创新,工作之余要多看、多思、在总结的基础上提出问题,然后思考解决问题的措施,进而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这样不仅能够提升自己,也能在工作中找到更多乐趣。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精神正是这八个字的真实写照。他的鲜活事迹不仅体现了一个法律人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和不懈追求,他更以其“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向全社会展现了一名好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2015年是司法改革的春天,不仅关系到法官能否真正享受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更关系到依法治国背景下人民群众能否享受法律的福祉。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里,让我们怀着法治信仰,沿着邹碧华同志照亮的道路,自信期待法治春天的到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