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法院赴新疆成功执结一件200余万元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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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9     浏览量:1169

近日,广水法院成功执结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疆青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5天内往返广水与乌鲁木齐等地近万公里,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深挖执行线索,为企业挽回211万元经济损失。    

湖北双剑公司诉新疆青钢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5月14日广水法院立案执行,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开设的账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为了进一步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执行法官陈镇与左思于2018年6月4日赶赴新疆,6月5日在工商银行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查询获悉,被执行人在该行的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高达1.2亿元,且一年内无流水记录。两办案人当即又赶往阿勒泰地区工商登记管理局调取了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的税务登记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缴纳税款的所在地应在青河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为了通过查询企业缴纳税款这一途径获取执行线索,办案人又马不停蹄赶往青河县,在青河县国税局查询,被执行人自企业成立以来,未向该县国税局缴纳过税款,一直以企业购买设备和原材料来抵扣税款。至此,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原有的思路被彻底打断,但他们并未灰心,苦苦思索新的执行途径。通过梳理在工商、银行、国税查询的信息后,他们决定前往该青河县地税局查询该公司在地税缴纳相关税款的情况,发现该公司一直在为其职工代缴个人所得税,该线索说明企业属正常经营状况。两办案人又通过在国税局查询获悉的该公司在青河县农村信用联社设立有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遂前往农村信用联社查询得知,该公司在农村信用联社设立的账户也被其他法院冻结达500多万元。两办案人仍没有放弃追查线索,通过查询该公司被冻结的一个一般账户近一年的流水发现,该账户在2018年4月21日进入了一笔款项(307500元),摘要内容为:红利。又通过核查这笔30余万的来源,发现被执行人在青河县农村信用联社投资了2111500股的法人股,每股单价为1元,且该笔投资的股金状态为正常,没有被冻结,两办案人随即下达文书冻结了该笔股金,该案执行得以圆满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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