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杨达才案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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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03     浏览量:1931

8月30日,“表哥”杨达才涉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于9点30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杨达才被诉受贿金额25万元,504万元存款来源不明。杨达才表示,对公诉人公诉内容没有意见。检方指控杨达才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中,611万元能够说明来源,50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检方认为其家庭存款明显高于其合法收入,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关于杨达才被诉受贿金额25万元的行为,某企业法人常某以证人身份来到庭审现场就杨达才接受25万元贿赂情况进行证明。常某在杨达才任职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请求杨达才通过职务便利加快其企业办理国家一级资质的申办速度。并分三次向杨达才行贿5万、10万、10万,共计25万元,杨达才对此供认不讳。

经过一个小时的休庭,下午12点30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路不明一案继续开庭,庭审中杨达才的辩护律师与公诉人就杨达才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期间杨达才先后两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请求法官考虑自己的自首情节和积极上交529万涉案资金的良好认罪态度,对自己予以宽大处理。

经过全程约四个小时的庭审,杨达才于下午2点50分左右离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押回看守所,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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