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出效率,减去成本
——随州中院部署开展涉企程序性审查案件“加减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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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5     浏览量:709

    近日,随州中院出台《关于开展涉企程序性审查案件“加减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从“加法”和“减法”两方面对涉企程序性审查案件办理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涉企案件审理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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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法”,全面提升助企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管控风险,健全管辖异议诚信诉讼机制。依法明确不予审查的管辖异议类型和滥用管辖异议的具体情形,完善“立案—甄别—受理—审查—处置”机制,规制滥用管辖权异议现象。二是加强审查力度,提升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审查驳回起诉的情形,对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应驳回起诉的,无需向被告方送达应诉材料,并于首次开庭前作出裁定,避免无效庭审,坚决杜绝仅因被告住址不明确而裁定驳回起诉,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加强在线平台使用力度,提高各环节办理效率。充分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涉企案件风险评估等系统;优化网上立案审查,对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七日内先予立案,对材料不齐要及时复告补充,不得以此为由审核驳回;实行电子送达前置。


做好“减法”,全面提高办案效率。一是减少中间环节。依托在线平台为企业提供诉讼风险评估,引导合理选择维权方式,减少非必要非理性诉讼;对不予受理等依法免交诉讼费案件,不通知当事人缴费,减少无效交退费环节;规范卷宗移送,减少瑕疵退卷等无效流转。二是减短流程期限。坚持能快尽快,多快好省原则,从网上立案、裁定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审查等七个方面压缩涉企程序性审查案件办理期限。三是减轻不利影响。全面评估司法保全、文书上网等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的影响,依法审慎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对企业采取保全措施,不公开可能损害企业信誉的裁判文书,加快涉企案件再审审查,防止拖延执行。


《实施方案》以涉企程序性审查改革为出发点,围绕需求用‘加法’优化涉企服务,聚焦成本用‘减法’提高办案效率。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公平公正、服务到位、高效便民原则,严格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涉企程序性审查案件办理改革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以‘小切口’的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的‘大变化’。”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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