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涉嫌拒执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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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5     浏览量:683

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执行干警将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的被执行人加某由随州市拘留所送押至随州市看守所关押。该案被执行人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执行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院依法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中的被执行人加某、张某、余某向申请执行人娄某借款50万元,但此后却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娄某起诉至该院后,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加某、张某应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余某对此次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加某、张某、余某逾期仍未偿还借款。娄某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加某、张某、余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且对执行人员出言辱骂,态度恶劣。经查,被执行人加某有车有房,属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鉴于被执行人加某、张某、余某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早前,已对被执行人加某采取司法拘留且将该案移送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立案侦查已获批捕。

今年来,该院进步一加大了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执行力度,对“老赖”不仅仅是追究其民事责任,限制其民事权利,还要在追究刑事责任上实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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