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连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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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0     浏览量:795

12月18日,广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连光清、连光辉、连桂菊、阙雄、阙淮、涟浪、秦登峰等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滥伐林木、妨害作证罪一案,此案是广水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连光清、连光辉纠集被告人连桂菊、阙雄、阙淮、涟浪、秦登峰等人在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一带长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营造恶名,树立淫威,确立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连光清、连光辉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连桂菊、阙雄、阙淮、涟浪、秦登峰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家族势力操纵土门村换届选举,使被告人连光辉取得土门村村主任身份,操纵把持基层政权,侵犯了基层政权的稳定,破坏了农村的选举制度;先后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滥伐林木、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22起,其中犯罪行为18起,违法行为4起。该犯罪集团在广水办事处土门村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庭审理从18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历时13小时,至19日下午5时30分结束。该案由副院长阳正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程序上充分保障了七名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部分被告人认罪悔罪,对自己造成的恶劣影响感到后悔。旁听人员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认识到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危害,切实感受到国家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该案合议后择期宣判。

连光清、连光辉等人涉恶案是广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广水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阳光司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凸显庭审实质化,保障了庭审的顺畅、高效。该案及时开庭审理,彰显了广水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对于涉黑涉恶案件保持高压态势,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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