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中院公开审理李建锋贪污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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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8     浏览量: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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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上午,随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襄阳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副厅级)李建锋贪污受贿一案。该案由随州中院副院长李海运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建锋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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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建锋在担任十堰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十堰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接受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及湖北某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个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在优先拨付工程款、返还保证金、办理土地证、企业经营、晋升职务等事项上,为上述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其女儿李某(另案处理)共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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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针对指控的事实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被告人李建锋及其辩护人对指控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充分发表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李建锋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审判长当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庭审重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逐步推进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权利。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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