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刘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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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21     浏览量:17084

刘莹,女,1976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进入随州法院工作。凭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事业的热爱,她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干起,到一名民事法官,一步步走上立案庭副庭长的岗位。个人曾2次荣立三等功,1次荣立二等功。2013年,刘莹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随州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最美人民法官”。

勇挑重担的业务标兵

刘莹曾长期一人承担审判任务最重的民庭书记员和内勤工作,在书记员庭审记录竞赛中勇夺第一名,被评为十佳书记员。紧张工作之余,经过数年艰苦不懈的学习,她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了迅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她时刻不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坚持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对当天需完成的工作做好统筹安排。为了制作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她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忙到深夜。判决前都要反复推敲,深思熟虑后才作出判决。由于对工作的热爱和忘我的投入,成就了刘莹民事案件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率。2011年至2012年,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6件,参加合议案件302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年均办案数居全院前列,调撤率达40%。经她判决的案件,证据确凿、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2012年,她审理的陈某等四人与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涉及党政机关聘用制人员待遇问题,案件敏感,各方关注度高。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她坚持事实与法律并重,法理与情理兼顾,认真核算当事人的社会保险、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各项数额,撰写了长达40多页的审理报告。该案提交审委会讨论时,合议庭处理意见获得审委会一致认可,她认真、细致的办案风格也得到院领导的深深赞许。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陈某还专门向她致电表示感谢。

为民司法的柔情法官

自踏进法院大门时起,刘莹就立志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好法官,她常说:“心中有爱就有温暖。”

刘莹审理的民事案件大多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她都以女性的细腻寻找化解矛盾方法,倾心倾力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她审理的玻璃人学生黄某索赔案,黄某本人患脆骨症、精神分裂症,其一家四口有三人是残疾人。黄某在上学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继而殴打,导致右肩胛骨骨折,精神症状复发加重。后因赔偿问题提起诉讼,一审期间黄某家人多次上访,甚至在一审宣判后将法院大门堵了整整14天。二审期间,黄某的母亲每天不停拨打刘莹的电话,反复细述遭受的不公待遇及悲惨现状,她总是耐心听完,尽力平复其情绪。20121225日,黄某父母不顾劝阻,将黄某一人留在法院信访接待室,对其弃之不顾。刘莹及时向领导汇报,连夜上门做黄某父母工作,经过一整夜耐心劝说,终于说服其放弃过激行为。后经过数十次艰苦卓绝的调解,依法为黄某落实了赔偿款和司法救助,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受到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默默奉献的单亲母亲

作为一名法官,她心里装的首先是工作。2010年底,刘莹的左腿严重骨折,她不顾医生劝阻,伤情尚未痊愈,就毅然提前上班。为了调解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她不顾腿脚不便,路途遥远,在寒冬腊月先后四次奔赴现场实地调查,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她的左腿却因此落下了后遗症。一遇天气变化,就痛着“预警”,她却总是强忍着从来不吭声。

作为一个普通人,面对情与法的碰撞,她也有情绪低落的时候。由于婚姻的变易,她独自一人带着孩子。因为工作忙,对正上小学的女儿,她没有多的时间照顾。201111月中旬,女儿持续高烧八、九天,为了不影响年底办案进度,她含泪将孩子送到父母家,自己则没日没夜加班加点地工作。等她忙完工作拖着疲惫的身躯匆匆赶到父母家时,孩子已因病情严重被送往武汉儿童医院抢救。病床前,高烧不退的孩子看到她后,张大沙哑的嘴委屈地喊了声妈妈,她上前搂住病床上的孩子,紧贴着女儿滚烫的脸,眼泪顿时哗哗地淌了下来。而女儿的病至今还在复诊观察中。

对工作、对生活,她总是充满热情,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每当同事们说起她的难处,她总是淡淡一笑,从不叫苦喊累。面对办案中各种的诱惑、说情,她总能表现出正气、无畏品格,深受当事人的理解和尊重。多年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也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有朋友私底下说她过于迂腐,不会灵活变通,是铁板一块。但她总是说:“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才是法官工作的精髓所在。我既然从事这个职业,就要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

铁肩担道义,侠骨也柔肠。刘莹同志以她的奉献与担当,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她把法律的睿智、理性与女性的柔韧、感性融为一炉,展现了一名当代女法官独特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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