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州两级法院全面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案款发放不规范行为,优化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通兑现胜诉权益“最后一公里”。今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共发放案款6300余人次,金额合计3.27亿元,均在法定期限内发放。
一是高位推动,规范案款管理工作。各基层法院制定出台《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优化执行款物管理流程,推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案款不及时发放问题,由“一把手”院长亲自进行督办,执行局、财务部门、督察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逐笔制定案款发放计划、明确案款发放时间。
二是强化监管,压实案款发放责任。明确执行案件承办人为案款发放的第一责任人,由执行案款管理专员每天发布前一日案款到账清单,每周发布现有案款明细,通知承办人及时发放,做到应发尽发。对临期案款每日通知承办人,确保案款不出现超期发放情形。将案款发放与执行绩效进行挂钩,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发放案款的情形,启动“一案双查”。
三是规范流程,严控案款延期提存。严格落实案款延期审批流程,制定《案款延期发放审批表》,对提交的延期申请,需注明案款延期理由及依据,经局负责人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延期。对暂不能发放的案款,与相关单位签订《人民法院案款提存资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对符合提存条件的案款,由合议庭合议上报党组会讨论后予以公证提存。
四是多措并举,推动不明案款清零。针对不明款时有产生的现象,全市两级法院多次组织各业务庭室集中学习培训,明确各庭室案款只能进入其专用账户,要求各业务庭室加大宣导力度推动当事人准确汇款。安排案款管理专员每天检查不明款清单,对出现的不明款通过查找当事人预留信息、核对网络查控数据、联系银行反向追踪等方式确定案件信息,推动执行不明款实现动态清零。
五是精简手续,提高案款发放效率。对案款到账金额较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在外地等不愿或不能及时办理领款手续的情形,简化案款发放手续,创新制发《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由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填写领款账户确认书,办案人员可直接将案款汇入该账户,提高案款发放效率,使申请人足不出户便可收到执行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