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问题,法院快速立案、快速保全为我们挽回了不少损失!”8月20日,成功收到款项后,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专程来到曾都区法院执行办公室,向执行法官赠送了一面“快立快保显担当 高效执行解企忧”的锦旗表达感谢。
原告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某激光智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内容,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被告武汉某激光智造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货款480余万元及违约金130余万元。为确保案件的有效执行,原告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告账户资金8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主动履行,原告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30日,曾都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后,快速执行立案,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武汉某激光智造有限公司名下一个银行账户7万余元,同时通过查看被执行人名下七个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冻结了其他可用金额为0的活跃账户,最终通过诉前保全及后续查控共冻结被执行人资金500万余元。8月14日,为避免账户冻结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被执行人武汉某激光智造有限公司主动寻求和解,并在法院的见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将冻结的500余万元先行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100余万元在30日内付清。
8月15日,为进一步降低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曾都区法院执行干警放弃线上划拨的等待时间,直接奔赴鄂州、武汉两地七家银行进行现场扣划、解冻。8月20日,申请执行人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拖欠货款,此案圆满执结。
该案的高效处理,是曾都区法院坚持“立审执一体化”推进的生动实践。今年来,曾都区法院通过组建诉前保全团队、设立诉前保全窗口等提升诉前保全工作效率,同时强化部门内部协调联动,加速案件流转,有机融合“诉前保全+执行和解”,实现了“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为高效实质解纷、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