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细致做调解 定纷止争促和谐

字号:        

时间:2018-05-21     浏览量:429

“感谢你们法官,没想到我能这么快领到钱”,这是洪山法庭承办的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何某感激的说辞。

2015年6月2日,何某在邻居赵某家饭馆吃饭,席间何某饮酒过量,在酒精的驱使下,故意与赵某发生口角,双方进而扭打起来,致使赵某遭受轻伤二级,何某的行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随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赵某经济损失12530元。现何某认为其被赵某打伤,亦有经济损失,遂将赵某诉至该院。

随县法院洪山法庭承办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几十年的邻里之情,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然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该案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何某经济损失1940元。法院判决后,被告赵某情绪激动,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承办人见判决后并没有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遂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赵某始终认为何某动手在先,而且刑事判决书中也认定自己无罪,其不应当赔偿原告何某的损失。承办法官从情理上对赵某说:“你们之间是邻居,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一千多元伤感情,不划算”;从法理上对赵某说:“虽然刑事判决中认定你无罪,但你确实动手打了原告何某,你动手打何某的行为就是民事侵权,那么就得赔偿”;从道理上对赵某说:“你们双方都动手了,原告何某的过错较大,那么理应承担较大的责任,你的过错较小,那么法院也会公正的让你承担小部分责任”。赵某听后认为承办人说的在理,表示服从判决,并口头承诺五日内将赔偿款送到法庭。

 第二天下午,赵某自觉将赔偿款送到了承办人手上,法庭工作人员立马通知原告何某过来办理了领款手续,该案顺利执结。何某拿着钱,用其质朴的语言向法官表达了文中开头的感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