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不动产征收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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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17     浏览量: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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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上午,随州市不动产征收工作会议在市法院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林常伦,市中级法院院长董伟威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大洪山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分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行政庭长和执行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学海主持。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伟业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不动产征收工作中申请强制执行的意见》,市中院副院长程相林宣读了《市中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房屋征收非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市国土局、市房产局、曾都区政府、随县法院分别就不动产征收工作发言,其他参会单位作了表态发言。IMG_3404.JPG

市中级法院院长董伟威在会议上代表全市法院,对市政府及各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不动产征收的强制执行实施问题作了法律上的解读,董院长指出,政府对不动产的征收拆迁是一个行政行为,具有行政强制性,但不具有司法强制性;法院对政府强拆进行司法审查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过多过滥,是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和制约;法院对行政强拆进行合法性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即对强拆行为赋予了司法强制力;“准予执行”的强拆裁定实现裁执分离,法院负责裁定,行政负责执行,司法支持并监督执行。关于法院在不动产征收工作中,董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市两级法院应认识到不动产征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此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人民法院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城镇化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二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审查效率。全市法院对于不动产征收强制执行案件在立案、审查、送达中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三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审查水平。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庭、执行局干警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开展司法审查、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法争取办理全市不动产征收案件,既要坚持合法性审查,又要注重合理性和公平性,做到审查裁定依据充足、说理充分,使强制执行依法有据。四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互动。全市法院要将联络沟通贯穿于涉不动产征收案件的立案、审查、协调、裁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在个案、类案等多层面加强沟通,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调研座谈、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形式,向行政机关予以反馈,共同探讨避免问题再现的措施和办法,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好互动。IMG_3429.JPG

市委常委林常伦在会议上指出,市政府和市中院分别出台的文件必将对我市的不动产征收工作起到进一步规范的重要作用,两个文件的出台既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结合随州的实际情况,很接地气,同时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体现了职责清晰、工作流程规范的特点,形成一种让各职能部门都能发挥作用的合力。对全市不动产征收工作,林常委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不动产征收工作必要性的认识。不动产征收工作的一言一行都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这是一种巨大的外部推动力量,这也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重在抓好贯彻落实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不动产征收工作的关键性环节,对此在以前的不动产征收工作中存在不同的理解,现在通过文件已经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是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共同配合。不动产征收工作涉及多个环节,每一个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同时部门之间要实现无缝衔接,要形成一种部门之间相互支持配合、程序完备、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氛围。

    此次会议,政府与法院充分沟通协商,对依法进行不动产征收工作达成了共识,两个文件出台相互衔接,进一步理清了双方的职责,对进一步规范全市的不动产征收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不动产征收工作效率,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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