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法院何店法庭开展三调联动工作经验

字号:        

时间:2013-12-27     浏览量:16254

   

近年来,曾都区人民法院何店人民法庭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积极构建“三调联动”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有效提高了调解率和服判率。2013年,何店人民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97 件,审结 688件,结案率97 %,调、撤率达到98.95 %,案件调解率呈现了稳步上升的良好势头。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在调解室悬挂“和为贵”等温馨标语,全面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个凳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声再见相送”的“四个一”活动;采取专人立案、专人导诉、专措救助、专班调解、专人释疑、专班执行、专组宣传等“七专”办法,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误一个工、少花一分钱,尽快办理咨询、立案、申请执行等事宜,使95%以上的案件能在一小时内办完立案手续,树立了“文明热情、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窗口形象。

二是推行巡回审判制度。法庭在2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形成以巡回审判点为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村户为辐射点的巡回办案网络,开通了“诉讼直通车”,确保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判、就地送达,做到了立案到农家,调解纠纷到农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庭巡回审理案件55 件,其中调处案件53   件,使辖区群众不出户、不出村、不出乡镇,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组,解决在基层。

三是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他们在2个乡镇建立了村级司法联络员制度,在各村(居)民委员会聘请了一名司法联络员,将联系法官及司法联络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制作成公示牌,在各村(居)委会公示,向人民群众承诺“有纠纷找法庭”。司法联络员负责让有纠纷的群众与法庭及时联系,并配合法庭做调解工作,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去向并及时向办案法官反馈。在2个乡镇共聘请司法联络员42名,目前司法联络员配合协助法庭做工作300 人(次)。协助调处案件200 件。

四是建立诉调对接制度。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们内外借力,探索和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初期、化解在诉讼前,实现了法庭受案总量下降,信访总量下降的目标。年初,法庭、司法所共同成立了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并建立了以基层民调组织为依托的诉调对接组织体系,制定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衔接的工作办法》,增强诉调对接的可操作性。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财产继承、小额债务、轻微损害赔偿等纠纷,委托司法所或民调组织先行调解,实现诉调对接,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确认,提高民调协议的威信,对辖区内重大民商事纠纷启动联调机制,开通了调解直通车,尽力化解矛盾。今年以来,法庭委托村(居)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纠纷100 件,确认调解协议有效573 件,不仅及时化解和缓和矛盾纠纷,减轻法庭的工作压力,而且提高了民调组织的威信,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为许多“家长理短”的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促进了社会和谐。

五是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法庭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和实行诉讼中委托调解机制,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通过办案,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调解工作该庭主要做法是“五心”、“八法”。即“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自愿让利法、案例展示法、选择调解法、实地调解法、换位思考法、心理缓和法、亲情化解法、借助外力调解法(又为多元调解法)。在调解时要求法庭干警“站好位”,不偏不倚;“把好脉”,抓准矛盾点;“开好方”,提出可行方案;“用好法”,辩法析理,依法调解。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