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全力以赴执结一起“执行不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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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5     浏览量:445

近日,随县法院执行干警全力以赴,另辟蹊径,寻找新思路,终使一“执行不能”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11月,随县法院适用小额程序快速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判决被告尹某向原告支付农资产品货款7000余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尹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尹某年近六旬,体弱多病,靠收取变卖废品垃圾维持生活;妻子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长子在读大学,次子在读小学,家庭十分困难,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调查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虽执行标的不大,但属于典型“执行不能”案件。执行法官并未轻易以“终本”方式结案,一方面通过村委会核实被执行人尹某家庭状况;一方面通知被执行人尹某及其哥哥尹某某到庭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转变思路,一是直接向申请执行人许某阐明,该案执行难度较大,且其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需要其作出让步才能解决问题;二是向被执行人尹某告知如不履行执行义务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本人及子女以后的就业创业都会有负面影响,促使其转变态度,配合执行;三是耐心作其哥哥尹某某工作,告知该案执行标的不大,如将尹某上“黑名单”是得不偿失之举,建议为尹某作担保。

经过执行干警近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尹某某表示愿意为其弟弟尹某代为履行债务,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一件“执行不能”的“死案”被执行干警变为“活案”,不仅及时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也增强了执行干警破解“执行难案”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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