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公开审理后某西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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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2     浏览量: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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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上午,随县人民法院对后某西等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贷款诈骗罪等7项罪名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后某西为了壮大家族势力,达到在本县淮河镇一带称王称霸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后某龙、后某虎为骨干成员,被告人何某本、唐某山、后某建等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利用家族势力,操纵基层换届选举,还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经营、非法侵入住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

随县法院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由3 名员额法官和4名具有专业知识、来自基层组织的陪审员组成7人大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按照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召开了2次庭前会议,会议围绕案件管辖、是否回避、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等相关问题进行。

庭审中,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对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对在庭前会议中无异议的证据,庭审中对举证、质证进行了简化,法庭重点调查了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有异议的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程序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各项权利,彰显了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此次庭审,随县法院首次利用新浪“随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平台,采用“文字+配图”的模式直播展现庭审全过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辖区内镇村干部、社区代表、村民代表、被告人亲属等共30余人来到庭审现场旁听庭审。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迅表示,随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重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坚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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