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忍”法官李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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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27     浏览量:18527

      先后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两次;

获曾都区“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被随州市精神文明委、政法委授予“优秀人民卫士”称号;

被随州市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勤奋奉献型好干部”;

被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勤政、廉政先进个人

被随州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被省高院评为“教育培训先进个人”;

被省人事厅、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

被省高院评为全省首批“好法官”;

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授予1998-2010年《湖北无偿献血优秀献血者》称号;

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个人”。

2004年,在曾都区人大常委会对检法两家部分班子成员进行的述职评议中,他是唯一获得全票满意的被评对象。

他还倡导法官要忍得委屈、忍得清贫、忍得寂寞,并用实际行动使全市两级法院干警深受教益。他就是被称为“三忍法官”,现任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院长的李伟业同志。

勤 奋 敬 业

在工作上,他一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从不挑肥拣瘦,一起工作过的人都说他是“老黄牛”。

1991年,他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被分到原随州市法院,他主动要求到最偏远的刚刚设立的吴山法庭工作。当时的吴山法庭,新成立不久,距市区近百公里,辖区面积大,交通极为不便,下乡办案往往靠两条腿跋山涉水。一些大学同学知道他的境况后,纷纷劝他另谋出路,甚至有的同学给他联系好了单位,他均不为之所动。他说:他是农民的儿子,这点苦难不到他。他当初决定回随州,就是想把自己学到的东西用于为家乡的父老乡亲服务。只要他能尽他所能为家乡的人民排一分忧,解一分难,他就算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所以他无怨无悔。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在吴山法庭一呆就是三年,是全院大学毕业生在法庭工作时间最长的。在吴山的三年中,他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在工作中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宁愿自己多吃点苦,而从不让当事人感到打官司的不便。一次,他到离法庭五十多里以外的王冲村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待处理好该案后,唯一的一趟班车早已走了。当地村干部留他歇一晚,他考虑到第二天上午还有一件案子要开庭,不能耽误当事人的时间。于是他坚决谢绝了村干部的好意,硬是步踱了近五个小时,连夜赶回了法庭。在法庭的三年中,他先后三次被抽调到院机关处理一些应急事务,机关相关单位非常想将他留下来,但由于吴山法庭的客观情况,院领导几次都决定要他仍旧回吴山法庭工作,他每次都在出色地完成任务后毫无怨言地回到法庭工作。

尽管法庭的工作生活条件异常艰苦,个人的终身大事都不好解决,但他没有任何怨言,从没向组织上提出过任何要求。以至于有的法庭同志向院领导提出进城工作的要求,院领导说:你看人家李伟业,是名牌大学生,都能安心在法庭工作。

1998年他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当时,关心他的人都说:这次,李伟业可要远走高飞了,不会再回随州工作了。2001年,他研究生毕业,沿海发达地区为了引进人才,给研究生开出了诱人的条件:无偿提供住房,发给数万元安家费,配偶可以随调。对于爱人单位效益一年不如一年的他来说,这些条件确实太诱人了。得知他已取得律师资格,在北京开律师事务所的大学同学也力邀他加盟。此时,地级随州市刚设立,“我们急需像你这样的人才”,中院领导的一声召唤,他毅然决然地回到随州。

2002年,中院决定将他派到曾都区法院工作。许多人劝他,人往高处走,留在市里发展空间更大。他坚决服从了组织的安排。2004年,中院领导曾打算将他调回中院,已经和他谈过话,后来由于工作需要,决定他继续留在曾都工作,他没有任何怨言。

在做一般审判干部时,不论在那个业务庭,他都是业务骨干,大案难案一般都交由他来办,每年审理的案件都名列前茅,并且没有一起因为处理不当而引起当事人上访,没有一件留下后遗症。例如,他调到民庭不久,庭里就将一件当事人缠诉多年,无人敢办的骨头案交由他审理。蔡某因租用土地与某居委会发生纠纷,该居委会未通过司法途径,自行将蔡某的机器设备等转移封存。蔡某自1990年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由于民事关系复杂难认定,加之某居委会转移蔡某财产是单方行为,导致财产数额难以认定。蔡某母亲为案件的审理多次找到法院及上级机关上访,并和审判人员发生争执。以致谁见了蔡某母亲就躲。他接受该案后,集中一个星期时间将厚厚几大本卷宗看完,理顺了法律关系,弄清了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焦点。他每次接待蔡某的母亲都热情、礼貌,耐心地解释、劝说,平息了蔡某母亲多年的怨气。结果,他仅用两个月就将该案判决结案。虽然判决结果并没有达到蔡某的要求,但蔡某及其母亲对他没有任何意见。

1997年,他考上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外语短训班,按说这属于脱产学习,他完全可以不上班,但他利用暑假时间,在两个月内,审理了17件案件。

在曾都区法院任副院长期间,党组安排他分管民商事审判和法庭工作。民商事审判和法庭工作占到全部审判工作的60%以上。由于审判力量有限,党组一改过去安排民二庭协助分管副院长工作的惯例,决定由他一人担负起全部分管工作。他没有叫苦,更没有讨价还价。他往往白天接待当事人、听取案件汇报及处理其他事务,晚上及节假日加班加点批改法律文书。在审批案件时,能够严格掌握政策,努力避免因处理不当而产生不良影响。经他审批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恶性事件。

他经常亲临现场,对于重大、疑难或比较棘手的案件,他主动亲自承办。例如,原东城法庭于1997年受理的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于案件比较棘手,加之机构变动,几次更换承办人,直到2003年他分管法庭工作,在接待当事人来访时,发现该案竟然还没有审结。他当即决定重新组成合议庭,由他亲自主审。又如,南郊柳树淌村一黄姓老人,为财产及赡养问题,多次到有关机关上访,并多次向报社、电台投诉,报纸也多次报道,所在地法庭感到压力很大。他多次亲自找所在地基层组织和老人的子女作工作,并提出赡养案由他主审。在审理期间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确保老人在案件审理期间的生活有保障。殷店法庭受理了一起人身损害案件,因在起诉后不久受害人死亡,开庭前夕,该庭获悉受害一方当事人有可能在庭审中制造事端,他接到报告后,赶到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现场决定由他亲自担任审判长,结果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将该案调解结案。

在接待当事人时,他耐心细致,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安排给予解决,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予以解决的也给予相应的解释。对于过去长期遗留的问题,他迎难而上,妥善地予以处理。如,淅河的一个当事人,自1997年来,因对法院查封的一套设备有异议,一直申诉上访,但均没有得到解决。他到任不久,即接到该当事人的反映材料,我将该案卷宗调来亲自审阅,依法及时地给予了处理。

为了完成院党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多次牺牲更好的发展机会。例如,2005年,他参加最高法院选派审判人员到美国进修的考试,在通过了预选考试后,由于他是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而最高法院规定只选派中级法院以上的审判人员出国进修,这样他被直接刷了下来。2006年省高院在各中院选调审判人员,他因为在基层法院工作而没有资格参选。很多人为他感到惋惜,也有人劝他乘机要求调回中院。他考虑到组织上信任他,安排他到曾都法院工作,他应当安心工作,不能为了个人利益向组织提条件、讲价钱。是否回中院工作、何时回中院工作,是组织上考虑的事。因此,他从来没有向任何领导提出过调回中院工作的请求。

调回中级法院后被任命为审判监督庭庭长。面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严峻审判监督工作形势,他发挥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特长,每件案子都要亲自阅卷,亲自参加调解工作,化解了一批申诉积案和难案。孙某工伤赔偿一案,孙某是安徽人,在随州的一家小作坊工作中受伤致残,一审判决后雇主一方不服,提出上诉。在雇主一方当庭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后二审调解结案。后来,因雇主一方离开随州外出打工,案件难以执行到位。孙某认为二审调解时将另外一名被告的责任排除了,导致其权利得不到全部实现,因而到中院缠访。为了缓和孙某的情绪,中院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寄希望于在再审中能够加大调解力度,争取妥善处理。但在再审中尽管尽了很大的努力,在二审调解中被排除责任的一名当事人只同意给予适当补偿,调解无果。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准备维持原调解。在宣判前,他接手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尚未正式到任,孙某再次到中院缠访。他主动接待了孙某,详细了解了案情及孙某的实际困难。得知孙某的丈夫是一个酒精依赖者,儿子是个残疾,受伤前靠孙某打工艰难度日,受伤后失去了全部生活来源,房租都付不起,当即他掏出500元让孙某回去先安排生活,耐心等待法院处理。劝走孙某后,他当即要求承办人暂不宣判。接着他向院领导汇报,请求通过司法救济的方式先解决孙某问题。

清 正 廉 洁

作为法官,他深知,最重要的就是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势所迫。参加工作、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地位变了,生活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他时刻牢记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古训,一直保持着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他不抽烟、不酗酒,衣着朴素。许多人劝他穿好一点,以便与身份相适应,他均一笑了之。他认为,不能靠华丽、名贵的衣着来赢得别人的尊重,而要靠自己的人格、学识、能力来赢取别人的尊重。同时,他还教育孩子、要求妻子不要有虚荣心。他孩子基本上是捡别人孩子的旧衣物穿,爱人的衣物也都是换季时的减价货,至今没有一件金银首饰。良好的生活习惯,使他全家能安于清贫,为他能保持清正廉洁提供了良好的家庭环境。虽然担任领导职务十多年了,他的生活作风没有半点向奢侈方向转变。在工作中,他尽量节约,能不开空调就尽量不开空调,能不用车就尽量不派车。例如,在城区开会,或者是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汇报工作,只要不是赶时间,他基本上是步行来往;再如,清明节祭祖扫墓,有人觉得弄辆车很风光,他在走上领导工作岗位的十多年里,没有违规动用一次公车祭祖扫墓。市委组织部在拍摄党员教育专题片时,专门将他骑自行车前往汽车站,然后将自行车放到班车上回老家的镜头录入。

在个人重大事项上,他慎之又慎,严格执行不许大操大办的纪律。他结婚时用自行车把妻子接到自己家中的,只把兄弟姐妹接回家举行了简单的结婚仪式。他的儿子出生、过生日均没有通知任何一个朋友、同事。

他坚持做到不以权谋私。他的妻子原在一个乡镇企业工作,因企业效益不好,年纪轻轻就下了岗。他走上领导岗位后,有人主动要给他妻子安排工作,都被他婉言谢绝了。他对妻子说,和夫妻双方都下岗的人相比,他家的日子还可过,如果接受人家安排的工作,他在今后的工作中就可能会受制于人。他妻子自己应聘到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公司负责人要她利用丈夫的地位拉保单。妻子试着说出后,他一口回绝了。由于拉不到保单,妻子只好辞职。2007年,他妻子被确诊患乳腺癌,他仅在妻子做手术时休了一个星期年休假,为了不影响工作,在妻子化疗过程中,他和医生商量将化疗药物用药时间安排在双休日。

他在亲友和族人中有“六亲不认”的名声。那是因为在法庭工作时,他的一个远房同宗兄弟和他人合伙做生意,散伙结算时欠合伙人一笔钱,被告上法庭。原告所持的欠据上的字迹是原告本人写的,被告只盖了印章。诉讼时被告早已更换了印章,因此,出于侥幸心理,被告拒不承认印章是其本人的,并托李伟业的父亲说情。李伟业劝说被告与原告和解无效,便设法调取被告与欠据同期在村里办理各种事务所盖印章送检,在得到肯定结论后依法判决被告败诉。

在工作中,他自觉断绝同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业外联系,除了担任法院领导职务外,由于他的特殊学历背景及对业务的刻苦钻研,使他在当地法律界小有名气,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想方设法与他接近,遇到他们找他探讨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他总是礼貌地予以回绝;遇到要求在案件上给予照顾的,更是坚决拒绝。这种与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保持距离的做法不但没有得罪这些人,相反,赢得了他们的尊敬。

他从不在家中接待当事人及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也要求妻子和儿子不得允许这些人进入他的家门。因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非工作时间想接近他是非常困难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个别人想尽办法与他套近乎,或者在他妥善处理好其涉讼的案子后想对他表示感谢。例如,城区法庭受理的两个大款为购买房屋发生纠纷,两人互相较劲,并托了许多关系说情。考虑到双方购房后就是邻居,纠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会引起很坏的后遗症。他就亲自主持双方进行了数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其中一方为了对他表示感谢,托一个熟人将一套价值两千多元的船王西服的提货票送到他的办公室。他当即对来人提出批评:我的为人你还不知道,搞这是什么意思?来人见他生了气,就收回了提货票。

好 学 上 进

他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爱学习。他深深地懂得:知识型、专家型法官是社会发展和司法进步的要求。只有不断的充实自我,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才能让自己无愧于人民法官光荣的称号。鉴于此,参加工作以来,他除了做好审判工作,在司法实践上认真锻炼外,不管工作多忙,也要挤出时间,坚持学习,及时掌握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吃透立法精神,同时注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努力向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奋斗。1992年,代表原随州市法院参加原襄樊中院组织的纪念民事诉讼法颁布一周年知识竞赛会的第一名;2002年代表随州市参加全省婚姻法知识竞赛,获得第一名;1997年,他考取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第十一期外语短训班,在北大学习一年;1998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的全日制研究生;2007年,经过选拔,参加了中美司法培训项目的学习。他还注意总结审判经验,撰写成文。他撰写的《论城市私有房屋买卖案件的审理》一文被收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南政法学院联合出版的《通往21世纪的中国法治之路》一书;《对酌定不起诉的探讨》一文载于《律师世界》;《綦江彩虹桥跨塌案的启示》一文载于《党政干部论坛》,并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杯”征文优胜奖;《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发起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一文获湖北省法院系统第十二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三等奖。《法官三忍》刊载于《人民司法》;《司法应有所不为》获第四届《湖北法官论坛》三等奖;《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调解》获第五届《湖北法官论坛》三等奖;论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刑事诉讼中的落实》获第三届《湖北法官论坛》二等奖.

谦 虚 谨 慎

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他作为从政法名校毕业的科班出身者,没有因为自己是名校的科班生而骄傲自满过,没有因此而瞧不起学历低的同事。走上领导岗位后,从不以领导者自居,除了在工作上履行必要的职责外,坚持把自己放在普通群众的地位。例如,他任副院长后,父亲在上街回家的路上被他人的狗咬伤,他妹妹打电话要他回去处理,他要求先把父亲送去打狂犬疫苗,然后找当地村干部调解处理。经调解,狗的主人只同意赔100元,而他父亲仅打狂犬疫苗就花了150多元,父亲将调解情况电话告诉他后,他说得饶人处且饶人,都是农民,挣点儿钱不容易,赔100元就100元算了,剩下的钱他负担。在工作中,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警,经常以他的高学历来宣扬他,但他坚持做到不沾沾自喜,不飘飘然,而是以此来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

热 心 公 益

他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从2001年起至今,先后献血25次,其中献全血1500毫升,血小板20个单位(按旧办法折全血16000毫升,按新办法折全血4000毫升),还报名加入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2011年6月,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授予《1998-2010年湖北无偿献血优秀献血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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