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辅助人员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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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5     浏览量:1281

随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辅助人员考试将于1月8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提示

请考生于1月4日上午9:00至1月8日上午9: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www.hbsrsksy.cn/),了解考试相关具体安排。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纸质版)和与报名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果身份证丢失,请尽快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所有的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地址

2022年1月8日上午9:00-11:00 《岗位能力测验》。本次考试考点设在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巧稚楼(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详见准考证。根据考点学校防疫要求,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自带车辆的考生必须服从交警统一指挥,在校外指定停车场有序停放车辆。

三、严守考场纪律、端正考风考纪

1、请广大考生严肃考场纪律,端正考风考纪,自觉抵制各种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2、本次考试考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安检,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必要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如考试中发现有考生携带上述设备到座位,无论使用与否,都将视为违纪。

3、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将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试卷、答题卡,防止被别人抄袭。

4、考生在考试中和考试结束后,不得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否则,考生考试成绩将作无效处理,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应试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志。

考生凭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从1月6日起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需持有湖北省辖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医疗机构考前48小时内(起算日期同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中高风险区所在市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

2. 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湖北省2021年度法院、检察院系统雇员制辅助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3. 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 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 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起算日期计算方法见前述)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 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8. 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随州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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