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随州市的法官队伍里,军转干部并不在少数,樊友清就是其中一员。他19岁应征入伍,当过战士,军校毕业后从译电员干到营职参谋;34岁转业到原随州市法院南郊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做起,历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会委员专职委员。20多年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获得随州市政法委授予的“十佳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荣记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到随县法院后,他连续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加上在部队十多次获得嘉奖和立三等功一次,他大大小小的奖励证书已摆满一格书柜,被随县法院干警尊称为“老黄牛”法官。
能体现价值,再苦也是甜
樊友清是经过战火硝烟的洗礼才走进法院的。对于曾亲身经历过战友倒在怀里的他来说,倍加珍惜法院的工作的生活。1993年,作为一个潜江人,他在随州开始了法官生涯。作为军转干部,没有法学基础,他拿出军人不怕吃苦的劲头,自学了大学法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大学的学习培训,逐步成为一名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同事们都对他佩服有加,常说“有事找老樊”,疑难杂案都放心让他去办。
2009年,他50岁,新随县成立,领导找他谈话,想安排他到新随县法院工作,他承诺不要任何职务也不要任何待遇,到随县法院创业。后来,他被任命为随县法院审监庭庭长。有人说他傻,说审监庭的工作又累又得罪人,干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活,他却不在意,认为再难的路也是一步步走出来的。审监庭起初只有他一个人,考虑到刚成立的法院关于审判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都是空白,他借鉴原在曾都区法院案件评查办工作的经验,参考其他法院的做法,制定了随县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办法》、《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等制度。起初是事后评查,一年将近2000本卷宗,每一宗案卷、每一份文书都经过他的审查。他对每个庭的卷宗分类打分,每个季度制作一次评查通报,通报时点到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并注明差错在哪里,哪里值得表扬,哪里需要改正。由于客观公正,同事们并没有因为他的不留情面而心生忌恨,反而更加受到同事们的尊敬。对于中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他都逐件对照原审判决、中院改判理由、发回函等进行研究,对同类型的问题仔细记录下来,叮嘱各业务庭同类错误不要再犯。对有争议的,他就召集业务庭长共同商讨。就这样,随县法院审监工作慢慢走上了正轨。
2011年,随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批准设立,审监庭和审管办合署办公。他开始学习审判流程管理,并从审判案件的实际中找出各项指数之间关联性,白天盯电脑,晚上看案卷,直至做到各项指标考评内容及标准都烂熟于心。他对照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各项指标完善了案件考评办法,督促各业务庭尽量做到审判和流程管理同步。2012年,随县法院要求审管办将所有拟判决的案件先送审管办评查,避免瑕疵案件带病出门,他的责任更重了。为此,他专门准备了个本,将每件有瑕疵、过错及争议的案件问题记录下来,及时与承办人沟通,小问题及时帮忙改正,大问题退回原承办单位返工。结合日常评查,审管办每季度对各业务庭的审判绩效进行考评、排名。在全院的配合下,随县法院从2010年起,连续四年在随州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中获得第一,连续三年夺得绩效考核优胜流动奖杯,受到随州中院嘉奖。2011年,随县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审判管理先进基层法院”。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
21个年头的法官生涯,进一步锤炼了他爱岗敬业的品格。在原随州市南郊法庭工作时,作为外地人,他走村串户地送达、调解,闭着眼都知道法庭所管辖区域内的村组每一条小路,能勾画出随州城区大街小巷、犄角旮旯,跑的多了,辖区从办事处到村组干部都认识他老樊。
就他看来,办案是个细致活,在基层法院,疑难案件并不多,很多错案并不是水平问题,而是态度问题。21年里,经他办理的大小案件大约1300多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起超审限,也没有一起缠访缠诉,这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在曾都区法院时,他审理了王某因使用燃气热水器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王某父母知道王某生前与樊友清爱人是同车间的工友,便找到他希望将事故的责任都划在生产厂家。他当场给说情的人做了解释工作。后来,他按照查明的事实,分清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大小,公平划分了赔偿责任。王某的父母对判决不满意,怪他不近人情,但他却心中坦然。被告广东热水器生产厂家的代理律师知道事情原委后,十分感动,判决书生效之后,很快就主动履行了19万余元的赔偿义务。接到汇款单的当天下午,他拎着水果,带着相关材料到王某父母家中帮他们办好了领款手续,本来不满的他们也理解了,还当面说了不少感激的话。
2010年,石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中院发回,由樊友清担任审判长重审。石某因事故致六级伤残,初审时,石某有些合理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他担心重审不公,几次要请吃送礼都被樊友清婉言谢绝了。后来石某托人趁樊友清不在家时送去了一个装有50个土鸡蛋的纸盒。过了约一个星期,樊友清打开纸盒才发现鸡蛋上放有5000元钱,当天就打电话给石某讲清了道理,请石某相信会公正处理,并在开庭时到石家将5000元钱退给了他。樊友清发现石某不仅残疾而且生活十分困难,只是心有顾忌才无奈送钱买心安,就又自己掏了500元钱给石某,让他安心等待判决。重审之后,石某专程到樊友清办公室致谢,说“法官不全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啊”,令樊友清心中感触很深,下决心绝不能为给法官队伍抹黑。
到法院工作20余年,他时常告诫自己,要像个小学生,随时向身边的同志学习、请教。刚转业到法院时,没有互联网,也没有法律教材,他自己订了几年的《人民法院报》,将有关的法学理论文章,都收集起来,制成剪贴本,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一有新的法规发布,他必定认真通读,再细细消化。他把每次审理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及办理案件的心得都在写日记时加以详细记录,以不断提高、充实自己。
以德立身,泽己及人
他的办公室墙上贴着培根的一句话:“在你获得金钱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紧张或屈辱,在获得金钱之后,就不要指望生活得怡然自得,因为在紧张或屈辱中得到的金钱,用起来会更加不安和心酸。”他常以此勉励自己,要以德立身,泽己及人。
随县法院建院以后,法院招录了很多年轻干警,其中有许多是外地人。院领导让新进年轻干警轮流到审监庭实习,锤炼之后再到法庭一线独立办案。樊友清交代他们要养成记录的习惯,把每次遇到的审判疑难问题思考之后记载下来,日积月累就会有很大的提高。年轻干警中很多是外地人,思乡情重,樊友清常把他们叫去家中吃饭,偶尔也当下媒婆给单身的他们搭桥牵线。年轻干警心中有委屈、困难,也喜欢和樊友清讲。樊友清总能从过来人的角度加以引导。年轻干警们私下都喊樊友清“师傅”。从法庭到法院办事时,他们都喜欢到樊友清的办公室坐坐。
2010年5月,随县法院环潭法庭庭长的英年早逝让樊友清感触很深,认为同事之间要进一步相互支持、相互鼓励、多包容、少计较,学会感恩。环潭法庭原庭长逝世后,由于法院人少,接替人手一时安排不过来,他自愿到环潭法庭,临时做法庭的收案审批、开庭、签发文书等工作,坚持了大半年,直到新任庭长上任法庭走上正轨。院里有审判职称的法官不多,难以正常组成合议庭,其他法庭需组成合议庭开庭时,他总是是随叫随到,而且绝不敷衍,从庭前审阅卷宗、起草庭审提纲、参与合议等各个环节都认真负责到底,同事们都喊他“救火队长”。
有人说他亏,工作一辈子,至今还住在曾都区法院南郊法庭90年代初建的一套老房子中,用的还是80年代结婚时的旧家俱和电器,无房无车无存款,给儿子买房付首付及装修的钱还需要东借西凑,按揭款要等到他65周岁时才能还清。但是他却觉得很值,很知足。他认为,群众对他的评价,干警对他的信任,就是他工作的不竭动力。“公论自在人心”,这是他的人生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