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随州两级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完善专业审判机制,做实保护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凝聚综合保护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依法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家庭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温暖的港湾。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夫妻双方因抚养权、探望权等,或相互争夺,或相互推诿,往往让孩子成为家庭矛盾最大的受害者。
“孩子是我从小带到大的,我付出的最多,应该由我抚养!”在李某某与张某某离婚案中,双方为女儿小张的抚养权争执不休。审理中,随州中院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小张自出生后确实一直由李某某照料,且李某某收入相对稳定,而张某某长期在外务工,陪伴孩子的时间有限。综合考量,法院判定小张由李某某继续抚养,最大限度契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
“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是简单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更要洞察背后的家庭关系、成长环境,做出真正有利于孩子长远发展的裁判。”随州中院民一庭庭长杨亘在谈及少年审判工作时深有感触。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父亲肖某在离婚诉讼期间,擅自将仅七个月大、尚在哺乳期的女儿小肖带走藏匿。母亲李某沟通未果后,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肖某将女儿送回。广水市法院审查认为,藏匿婴儿严重侵害李某的监护权,也损害幼儿身心健康,遂立即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责令肖某限期送回孩子,并向其耐心释法:“婚姻矛盾再大,也不能拿孩子当筹码,藏匿孩子既是违法,更是对孩子的二次伤害。”肖某幡然醒悟,主动送回女儿,危机及时化解。
近年来,随州法院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选派资深法官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对涉未成年人抚养、探望、监护等案件,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审判工作始终。两年来,先后审结相关案件229件,调撤率45.73%,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人格权侵害禁令等12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不因未成年人一时犯错而毁其一生

17岁,正值青春最好的年华,而小申却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检察机关公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判决后,上诉至随州中院。承办法官审查发现,小申系初犯,主观恶性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真诚悔罪认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孩子虽然一时冲动犯了错,但以后的人生路还长,现在也是求学上进的关键期,作为家长一定要时时关注他的心理动态,多一些沟通鼓励,少一点生硬说教,帮助他尽快回归正轨!”判决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小申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帮其卸下包袱、重拾信心。
“对初犯、偶犯且真心悔改的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秉持宽容但不纵容的原则,审理中更加注重教育挽救。”随州中院刑一庭庭长王琼介绍到。
近年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随州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判后回访帮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全力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为其回归社会、走向人生正途提供司法支撑。
把法治的种子播种在孩子心中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做好权益保障及犯罪预防等工作。
“面对欺凌与侵害,该如何用法律铠甲保护自己?”“我们对不当亲密行为要勇敢地说不!”在“法治校园行 学法促成长”主题活动中,随州中院法官走进随州市曾都区实验小学,为全校30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线上直播还吸引了600余人同步观看。
“这堂法治课既接地气又有温度,既教孩子懂法守法,又教他们自我保护,对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特别有意义。”曾都区实验小学副校长施圆圆表示。

把法治课堂搬进校园,引导让未成年人辨别合法与非法,掌握求助与自我保护方法,努力减少不法或侵害行为发生。近两年,随州法院联动辖区中小学,选拔29人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法官走出法庭,开展法治进校园25场,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播撒法治的种子,当好青少年身边的法治引路人,全力护航成长之路。
以法为盾,守护未来!随州法院将持续扛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向阳而生、逐梦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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