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一号文件制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任务书”,就“维护农村稳定安宁”作出部署。何店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为乡村振兴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矛盾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法庭诉讼服务站作用,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中强化非诉解纷指引,对于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的矛盾纠纷,向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的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降低群众解纷成本。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部门沟通协作,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定期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质效。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抓牢司法办案主业。作为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对身处外地的保险公司等当事人,推广在线庭审模式,运用要素式表格,精简裁判文书,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速调快审”。精选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积极邀请辖区内基层干部、群众旁听庭审,通过公开宣判和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将法庭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格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支持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鼓励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据村规民约开展自治,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深入梳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意见,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