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9时,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后某西等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正在开庭审理。与以往审判席坐3名审判人员不同的是,此次审判席坐了7名审判人员。原来,该院此次庭审采用“3+4”大合议庭,即3名法官加上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参加案件审理。
据悉,2018年4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了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随县法院在审理后某西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考虑该案社会影响重大,遂依照法律规定组成了含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
通过这种大合议庭的模式,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到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审理中,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一方面有利于促进了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