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县法院组织开展“整治四风”专项活动,引导干警通过换位思考,站在“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人大、假如我是媒体”的角度,对自己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职业素养进行深入思考并积极整改,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了工作作风的“三个转变”。
寓教于审:实现由法庭向课堂的转变。针对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对司法公正存质疑,该院要求法官在审判同时注重普法教育,延伸审判职能,让当事人来评价法官表现。一是注重庭审礼仪,院审管办和院领导不定期地对法官在庭审着装、用语等礼仪方面进行抽案巡查,促进法官规范言行、树立权威;二是注重示范庭引导,对于重大案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及时组织干警观摩,引导群众旁听审理,让当事人评价法官的法庭表现,督促法官端正仪态、规范庭审用语、转变庭审作风;三是注重判后回访交流,强调宣判时必须释法明理,要求法官在当事人面前既当好老师答疑解惑,也要当好学生弄清事情来龙去脉、不做盲功。
开门纳谏: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该院从去年开始,对于特定重大再审、上访案件,主动邀请人大参与列席案件评审;对于涉及民生影响范围较广的贪污、渎职案件,主动邀请县检察院、纪委及人大列席参与案件审委会的评议,并欢迎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今年上半年,该院对于涉及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发函督办案件,均做到1个星期内给予答复,件件有回音;对于争议较大、矛盾尖锐可能引发持续上访的民生案件,坚持及时汇报案件进展,主动协调人大、政法委、当地政府部门带案下访,为司法困难群众申请救援,防止矛盾转化升级,有效阻止了4起持续上访案件的发生。
8小时之外:实现由暗访向明查的转变。院监察室注重岗位监管,要求干警“8小时之内尽岗尽责、8小时之外慎独慎行”。一是实行个人负责制,要求有驾驶资质干警签订书面承诺,保证不违反交通法规,非办公需要不驾车出入娱乐场所,8小时之外不得公车私用;二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对于各庭科室、领导干部车辆违规违章现象进行内部通报,责令加以整改、文明驾驶;三是抓好沟通交流,院长李海运同志经常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并要求中层干部之间、中层干部与一般干警之间加强沟通交流,掌握干警8小时之外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纠正干警不良嗜好;四是畅通监管渠道,监察室举报热线常年畅通,院长邮箱由专人管理,对于网络举报和来信来访由专人负责整理,充分发挥舆论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