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水市人民法院杨寨人民法庭
湖北省委一号文件强调“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杨寨人民法庭将在党委领导下,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法庭+N”模式,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以法治促自治、保德治、助善治。
积极开展联动调解,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村社自治组织协调联动,推动整合基层多元解纷力量,加大对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基层多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履行指导调解职责,充分发挥“老杨工作室”等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构建“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助力乡村移风易俗。在审理涉彩礼纠纷中,坚决纠治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审判中,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婚恋观,弘扬婚嫁文明新风,努力推动“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形成社会共识。同时,针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从当事人身边“熟人”入手,邀请其所在村委会、红白理事会成员参与调解,从彩礼的认定范围到彩礼返还原则等多方位释明法理,化解矛盾纠纷,让每一次调解都成为法治教育与文明倡导的实践课堂。积极发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传递“反对高价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的司法导向。
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将普法宣传与巡回审判结合,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村社进行公开审理,邀请辖区群众旁听,并结合案件情况向群众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以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针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提高辖区内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