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办理涉企案件“八项公开承诺”

字号:        

时间:2013-06-28     浏览量:1253

近日,市中级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平安法治企业行”启动仪式上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社会各界作出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八项公开承诺”。

   一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论本土、外地,国有、民营,也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安全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治安和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妥善处理涉企民事纠纷。尽可能采用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努力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裁量意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规范涉企执法办案行为。对涉企案件慎用保全和执行措施,依法从轻处罚企业在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招商引资等方面探索出现的问题,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五是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理、执行涉企案件,并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积极实行司法救助。

   六是严格落实涉企审务公开。对已进入审理和执行程序的涉企案件,公开办案主体、程序、时限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涉企执法办案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在法律内用权。

   七是扎实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坚持联系走访企业,倾听企业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宣传政策法律,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权守法意识,引导企业依法妥善解决内部矛盾纠纷。

   八是不断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坚决治理庸懒软散等不正之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等各项纪律要求,对违法乱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对敷衍塞责干警绝不放任自流。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