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一号文件对“维护农村稳定安宁”作出安排部署,余店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面向基层的优势,紧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坚持矛盾纠纷“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原则,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主动融入乡镇综合治理系统。主动参与乡镇综合治理,积极同司法所、派出所、调解中心等单位构建法治化综合治理体系,多角度化解基层矛盾,推动乡镇综治工作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开展。运用“法庭+基层自治组织”联合调解模式,不断完善实质解纷路径,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与基层自治组织和调解组织联动,把调解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与被建议单位及时沟通,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
公正高效审理涉农案件。特别是在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一方面坚持保护基本农田的底线不动摇,依法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利,另一方面着眼部分乡村土地闲置的现实问题,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使土地物尽其用,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科技化使用。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快审快结,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农企业纠纷采取“调解为主、审判兜底”策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针对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开展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指导。
妥善处理婚姻家事案件。联合乡镇妇联部门参与家事纠纷、婚姻纠纷、高额彩礼纠纷调解,在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婚恋观、彩礼观,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新时代文明家庭。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处理抚养纠纷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促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定制防诈骗、妇女权益保护等专题普法内容,利用农闲时节开设“法治夜校”,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普及《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提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