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0日,市中院民二庭结案144件,其中调撤结案58件,调撤率达到40.3%,较该庭2011年31.8%、2012年32.4%的调撤率相比又创新高。?xml:namespace>
一是数量与质量并重。该庭不仅追求调解结案数量,更强调调解结案质量,近三年来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9.5%,真正使调解撤诉与案结事了“画上等号”。
二是得益于“一二三”工作法。该庭要求案件在立案后第一个月内必须阅卷完毕并安排开庭、第二个月内组织调解或撰写审理报告、三个月内务必结案,通过这种方式,使干警能够更好地把握办案节奏,确保了做调解工作的时间与精力。
三是院庭长齐参与。遇到“难啃骨头案”,庭长、分管院长都会主动参与并帮忙做当事人工作,齐心协力促成案件调撤结案、促成矛盾妥善化解。
四是“传帮带”促提高。通过庭长及庭内经验丰富的老法官言传身教,着重传授调解经验,民二庭今年调整的新人适应和进步都很快,两名新进干警在5个月内调撤结案近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