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新国、刘文军,秘书长夏洪国带领视察组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视察。
视察组一行于9月12日下午首先旁听了市中院民二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审理,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还对庭审进行了书面评议,平均分数为97.7分。次日上午,视察组先后视察了市中院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荣誉室、大审判庭和曾都区法院办公区、审判庭、安保设施等,并前往何店法庭进行视察,听取了曾都区法院关于开展民事审判及诉调对接工作的汇报。下午,视察组在市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并指导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志坚从八个方面详细汇报了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客观分析了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在听取汇报后,视察组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认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业绩突出、队伍过硬、制度完善,在坚持公平正义、力促和谐稳定、践行能动司法、关注改善民生等方面亮点纷呈。视察组对全市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要增强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要在关注民生上下功夫,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集资案件,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注重对共性案件、典型案例的宣传;五是要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各个环节,防止久调不决,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工作,善于借用各方资源化解矛盾;六是要加大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加大对基层法院、法庭的业务指导,发挥二审和再审作用,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不断探索新类型案件的审判,以统一司法尺度;七是要加强队伍管理力度,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端正司法为民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