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返租谨防商铺成“伤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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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24     浏览量:1709

楚天快报讯 (记者朱道全通讯员王艳丽)轻信房产公司商铺售后返租的广告,结果陷入陷阱。日前,市中院审监庭成功调处两起售后返租纠纷,揭示出售后返租高额回报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巨大风险。
   2007年初,受随州一房地产公司所作的商铺售后返租广告吸引,彭某、徐某分别看中认为位置和四周环境较好的铺面,并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及商铺委托租赁合同,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委托租赁合同约定了3年返租时间、租金以及返租到期后可回购的条件等内容。
   工程竣工后,由于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故该商铺未有交付,房地产公司也未依据合同约定标准对商铺房进行分隔和装修。房地产公司将租用彭某、徐某的商铺连同租用其他多家商铺房整体发租给他人用于大型商业经营。3年返租到期后,彭某、徐某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位置和装修标准返还商铺给自己经营,但房地产公司将商铺整体出租给他人经营,不能将约定的商铺单独划分,且经过装修改造,彭某、徐某购买的商铺周边环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二人认为即使返还了铺面,其商业价值也大大降低。
   双方通过多次谈判未果,彭某、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位置和装修标准返还商铺,支付3年返租期满后的房租。
   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将多家返租的商铺整体出租给一家大型商业企业经营,且经营形势较好,若简单按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破坏了整体经营格局,原告即使取得了商铺,也会因为没有形成原设定的市场环境、配套设施不到位等原因,使两个铺面在整个商场中形同孤岛,达不到预期效益。
   经过法官多次交流沟通,释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房地产公司回购商铺、赔偿损失的方式化解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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