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全省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机关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岗位实际,深入开展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以促进正风肃纪。
通过自查,市中院少数干警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在状态”,办公室随意放置档案资料,未按要求在指定区域接待当事人,庭审礼仪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市中院机关各单位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是从严管理用实招。各业务庭干警今后开庭将一律不携带手机,并严格按照传票或电话通知的开庭时间提前五分钟到庭;立案信访窗口规范着装,负责信访接待的立案庭值班人员和其他单位轮值人员坚持每日早中晚签到;办公室严告食堂工作日中午不供酒,对公务接待饮酒一律不予结账;司行处计划采用GPS定位系统进行警车管理。
二是安全保卫更有力。法警支队加强安全防范,从严格佩戴警务装备八件套做起,大门安检坚持做到“三验明”即验明身份、验明事由、验明证件,监控器材保持24小时开机。
三是内部查纠经常化。审管办、监察室将联合起来不定期抽查庭审、窗口和办公区域状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政治部、监察室将随机抽查干警考勤每周至少两次,坚持逢会必检出席情况。
四是曝光问责不留情。对抽查出的不按时上下班、参会,不规范着装,不遵守司法礼仪等现象,将坚决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还将从监控录像中寻找“瑕疵”予以曝光,并严格追究个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做到曝光问责不留情、不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