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贯彻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协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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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2     浏览量: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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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在我国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为解决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充分发挥作用,11月30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推动下,全市贯彻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专项协调会在市委政法委召开。

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何烨燃主持会议,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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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涛介绍了全市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情况。近三年,全市辖区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8029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份,但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贯彻执行中仍存在举证难、调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这些急需检察院、公安、司法局、妇联及相关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加以解决,以实现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方面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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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刘俊利宣读《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执行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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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代表就《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执行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各抒己见

会上还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执行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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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烨燃在讲话中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推行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具有重大意义,中央政法委近期召开的预防极端命案事件专题会议上,通报了近年来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占极端命案事件前列,家事案件隐藏的矛盾和风险不可忽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家暴受害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和谐乃至社会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二要迅速行动,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协作机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对《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执行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并反馈,及时向基层单位传达会议精神,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渠道。三要通力协作,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发挥实效,各单位要按照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协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履行好本部门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中的职责,共同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为维护全市大局稳定贡献力量。

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吸收此次会议与会单位提出的建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执行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贯彻落实,切实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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