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认真、公正高效地开展民事审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随州跨越式发展,取得一定的成绩。2012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5781件,审结24555件,结案率95.24%;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11件,审结1112件,结案率91.82%。
重调慎判 促进和谐稳定
全市两级法院始终秉持“重调慎判”的原则开展民事审判,妥善化解纠纷,有效预防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共调解撤诉结15928案件,调撤率达到60.54%,大量的矛盾通过诉讼调解化解在基层、了结在一审。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市中院妥善化解了国汽城公司7000万元的股权纠纷,95%以上的知识产权纠纷以调撤结案,特别是今年以来审理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纠纷4件,其中3件调撤结案。
推动诉调对接,促进源头化解。积极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力度。通过在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和巡回办案点,依法审查、确认非诉调解协议,引导群众就地解决纠纷。201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诉调对接调处案件13684件,从源头上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坚持审慎裁决,注重防范风险。审理重大敏感案件时,努力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裁量意见,以有效减少和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审理了涉及党政机关聘用人员待遇问题的陈某等四人与曾都区检察院劳动争议纠纷案、涉及群体诉讼的某针织公司与24名职工劳动争议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均得到妥善解决。
能动司法 服务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圣地车都”战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民事审判服务于发展大局的能动性,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采取了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坚持联系服务企业。各法院组建专班,由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周边治安、项目推进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受到普遍好评。针对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的类型和特点,向10多家企业发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手册,并就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防范法律风险举办专题讲座。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组织召开同类企业座谈会,对相关企业在合同、营销中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800万元。
高度重视涉企纠纷。依法妥善审理涉企诉讼案件,其中涉及齐星、楚胜、程力、奥马、湖北省风机厂等一批我市重点企业案件120余件,为这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有力地维护了随州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专汽、风机等产业的健康发展。审理奥马专汽公司诉武汉二般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并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为奥马公司挽回了一千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法保护守约、合规、合法行为,严厉制裁违约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经济秩序。通过依法审理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案件1573件,打击恶意骗保、一房二卖,制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促进了保险、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不断规范,维护了诚信安全交易秩序和规范有序社会秩序。同时,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遵守秩序的意识。
延伸职能 参与社会管理
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市法院依法积极延伸民事审判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引导、预警、管理、教育和宣传功能。
注重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司法与仲裁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去年5月,中院在深入基层法院调研、与劳动仲裁委座谈讨论的基础上,与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裁判的法律适用。
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合理有效地运用司法建议这一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去年以来,共作出司法建议书17份,着重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民间融资、企业登记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不仅指出了有关部门在工作环节上存在的问题和失误,也提出了有效的改进意见与建议。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举办法律讲座、展示典型案例等形式,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教育公众遵法守法,引导群众正确维权。通过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等新型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促进法治随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