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相林就其主审的原审被告人朱卫忠犯诈骗罪上诉一案在广水市人民法院召开示范庭并当庭宣判。
朱卫忠犯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认为,朱卫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朱卫忠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上诉人朱卫忠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民事借款纠纷,一审判决认定诈骗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改判无罪。
庭审前,程院长认真翻阅了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情,拟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程院长仔细倾听双方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焦点展开辩论。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合议庭合议,程院长当庭逐条分析驳斥辩解意见,最终驳回朱卫忠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整个庭审重点突出,规范高效,秩序井然。
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随州中院院领导带头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办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办案走上制度化、常态化,并充分发挥院领导表率作用,与全院干警共同奋战在审判一线,确保打好年底结案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