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随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潘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据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首例由监察委移送起诉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检方指控,在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潘某某利用其担任的职务便利,以收入不入帐的方式贪污“城镇三无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14200元,并伙同他人以虚列五保户名单的方式来套取五保金8400元,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已涉嫌贪污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审理秩序井然,法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随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积极与监察委、检察院协同配合,强化与监察委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序衔接,实现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