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该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及行政案件;依法执行该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和外地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指导、协调辖区内下级法院生效裁判及调解的执行;负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指令审理的各类案件和执行案件等。
二、内部机构设置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24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人事处、宣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法官协会、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庭、执行裁决庭、审管办、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处、法警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单位为本部门。
第二部分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86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827.83万元 ,其他收入40万元。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867.83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500.0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7.17%;项目支出367.8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2.8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1.5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1%。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867.8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54.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度有结转上年度的房屋维修资金,本年度无此预算。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82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7.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0.08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27.8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8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9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827.8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88%,减少主要原因为我院2020年度有结转上年度的房屋维修资金,本年度无此预算。预算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250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159.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0.95万元;项目支出327.8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8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9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9.2万元,下降4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二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未购买公务用车,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5万元,下降幅度100%,减少原因为2020年度我院预算25万元购买一辆公车,而2021年度无此项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8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2万元,下降幅度11%,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我院公车使用次数预计较上年减少,故公车加油费和维修费相应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决算4万。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万,下降幅度20%,下降原因为落实中央政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40.9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37万元,增幅1%。机关运行经费的具体科目如下:办公费27.28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3.5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为118.47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4.13%。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减少158.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我院房屋维修专项经费188万元为政府采购项目,而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228.45万元,其中房屋账面价值1860.27万元、构筑物账面价值106.64万元、通用设备账面价值751.03万元、专用设备账面价值110.11万元、车辆账面价值285.93万元、图书文物账面价值1.16万元、家具用具账面价值113.31万元。共有车辆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3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3.77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3个,具体为: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运维)专项经费。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